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发布2018年5月药品医疗器械
保健食品严重违法广告监测结果的公告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对我市主要的电视频道和报纸类平面媒体2018年5月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属于严重违法违规的广告涉及2种产品。依据《十大电子游艺平台首选》(食药监稽字〔2018〕51号)的要求,本市有关经营单位从即日起暂时停止销售以下涉及违法违规宣传的2种产品。现将监测结果公告如下:
严重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汇总表
序号
产品类别
广告中标示的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
生产批准文号
广告中标识的广告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证件持有人)名称
1
医疗器械
助听器
耳背式助听器
粤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460229号
粤医械广审(文)第2017091370号
深圳市中德听力技术有限公司
2
保健食品
天一忠粮纤维面
源农牌纤维面
卫食健字(1997)第325号
豫食健广审(文)第2017110063号
孟州市神龙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9日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9月19日 印发 |